到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尽快侦破案件,追究违法人的法律责任。
请问:由于警察出警来迟,一案造成2名轻伤害,而警察却把其中一人嫌疑犯以无证据理由放走,其他几名嫌疑犯又追踪不到为借口,迟迟不破案。
过去一年半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又没精力和财力去打官司,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方与对方出租车发生口角,对方司机和2人从车上下来,用刀和酒瓶子吧我方弄的头破血流,当时我们抓住一人报案了,等警察的时候,对方又找来十几个人来抢夺我们抓住的证人,又一次殴打我们,最后他们都跑了,只有对方出租车司机在现场跑不了,可是过了20多分钟警察才来,看到海有4人逃跑他们也不追,却让我们去派出所。
随后我们去医院时候,他们把那司机放了,说营运车辆,司机拉的是客人。
敷衍我们,到现在一直没结果,也没找我们联系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