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介绍,如果伤情未达到轻伤,但也构成治安处罚的标准,你们可以要求派出所对打人者进行处罚。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事情发生在2012年9月27号晚7点左右,事因家中60岁父亲2010年建房子,欠下承包方尾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失误损坏材料,收尾等工作没做好,就尾款沟通多次未果,产生矛盾。
9月27号晚承包方老婆一人(承包负责人是他老公)上门催款,我父要求承包负责人自己上门沟通(关于损坏材料,收尾工作情况)时发生口角,家住我屋后面的治保人员在双方情绪激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介入,不了解详细具体情况下偏袒对方(承包方常在该治保员家一起打麻将,关系很好,且我父之前跟该治保有过矛盾),被我情绪激动、失去理智的父亲在言语上得罪(我父亲为人忠厚,老实,但性格比较直),遂怒起先出手打我父亲眼角,甚至还回家叫他父母、兄弟手持铁指、水管等铁器欲上门致我父性命,劝架邻居眼见不妙,忙推我父进屋关上大门躲避,治保人及家人就打砸我家大门(该治保在乡中常滋事打人,还被拘留扣押过),还打电话叫上其他治保人员,欲说执法拘捕我父,要带走!但治保主任来后看见我家大门被砸,我父亲被他打的满面是血,对方却完好无缺,遂报镇派出所,该事件转由派出所处理。
当晚我父亲由亲戚朋友送往县城医院急诊,住院治疗,经医生检查,我父亲眼角骨折,身上多处被打伤。
第二天派出所先拿了张法医伤检委托书。第二天派出所先拿了张法医伤检委托书后法医出了一份伤检意见书,装信封打上封口,说交给派出所。
(我私自拆开复印了几份,问了熟悉医生,说该伤情以达到轻伤)。
我们住院4天,自己先花了4千多,期间没有任何人来过问过,医生说这伤势要住院观察三个星期,但我家支付不了这费用,就办理了出院,回家买中药调理。
等到10月14号,派出所才叫我父亲去录口供,到现在还没任何消息,(期间打电话去派出所询问,都说正在调查)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受害人儿子。
请帮帮我!!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