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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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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6581什么是编号?

房产的问题

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是关于房产方面的,我有一处房产属于都市村庄自建房,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哥哥自己建了自己的房子,并拥有自己的房产证,早年母亲建了这栋房子,并将房产证写成了她的名字,我婚后将之前建房所需的所有费用都已付给母亲,因此她将房产所有权转给了我,并且立了一个字据说明了我已付清建房房款,并拥有所有权,但是房产证却还是她的名字,之后我又再其之上又加盖了一层,请问:

1.我是否必须要过户房产证才能真正拥有这个房产?

2.以上所签字据是否据有法律效力?

3.如果不过户而等待拆迁,是否以后还有什么隐患?

4.若以后兄弟姐妹之间发生房产及遗产纠纷,是否这所房产也会成为分配的对象?

谢谢!

咨询者:fa402513河南
[咨询时间:2012-10-1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2-10-19 07:16
丁光华
你好,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不登记风险很大
朱明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674991192
积分:126
]
回答时间:2012-10-19 09:21
朱明胜
要过户房产证才能真正拥有这个房产,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以上所签字据有法律效力,但只能起到说明作用,不是遗嘱也算不上赠与,拆迁会存在隐患,将来会有争议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2-10-19 13:48
邹伙发
不动产得登记,不然的话风险很大
石岩律师
[地区:河南-安阳市
手机:15037266134
积分:62
]
回答时间:2012-10-19 14:41
石岩
应该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为准。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来所详询。
张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5537132712
积分:8420
]
回答时间:2012-10-21 20:11
张煜
不动产得登记,不然的话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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