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婚姻法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6578什么是编号?

婚姻法

有个朋友命苦和第一任老公分手后,带着一个女儿,在她现任的老公紧急的追求下再次结婚,婚后两人都没有工作,男的胃出血,在生活上一直是女的兄妹帮忙,现在男的找到工作,他们又生多一个女儿,现有四岁了,可就在前不久两人吵架男的一分钱生活费不给也不回去。

婚前男的有房这是他们的共有财产吗?请问现在这个女的该怎么办??

咨询者:fa402510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0-19 08:06
魏国鹏
婚前男的的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女方可以起诉要求离婚,依法平分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国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381061501
积分:2651
]
回答时间:2012-10-19 11:13
刘国军
婚前男的的房是其婚前个人财产;
女方可要求离婚分割其与男的的共同财产。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2-10-19 13:53
邹伙发
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
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其他共同财产
徐振才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3573601382
积分:2245
]
回答时间:2012-11-02 17:36
徐振才
结婚之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潍坊律师徐振才解答。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