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拖欠我近千元工资,至今己有十多年,当时工资每天十几元,现工资几乎是原先的十倍,我若起诉厂方,工资利息能算上吗?要不工资差价能补偿多少?十年前的工资现在假如给了也吃了大亏,多次讨要也耽误了工作,怎样才能讨回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