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判决会依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进行判决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们家三口人,父母和我,我是独子,父母有一套房子,是爸爸的名字,我有一套房子是我的名字,我因为有精神分裂症失去了工作,现在拿每月500元劳保,一直再未工作,爸爸的房子出租,我们三人住在我的房子里,今年9月母亲搬出去住了,因为家庭矛盾,母亲有一门手艺,有工作能力,但是她60岁了,手里没有一分钱,都贡献给家里了,但她有退休金,1000吧,爸爸有一定退休金,爸爸一直把他的房子出租,作为我生活的来源,如果现在父母离婚,爸爸想把他的房子给我,因为那是我的生活来源,但是妈妈要争这套房子,请问对于这样的事情会如何判,妈妈总是在家里实行家庭暴力,但是我和爸爸又没有她的证据,爸爸很清白,没有错误,爸爸说,他的房子是不能分给妈妈一半的,因为那是我的生活来源,如果妈妈不愿意放弃50%的房产,不愿留给我,爸爸就不同意离婚,爸爸心里始终想得是我的以后生活,但是我认为妈妈为了她自己,她不会放弃房产的,但是法院会强制执行分50%家产给母亲,然后判离婚么,还是会另外如何判呢,谢谢,请回复详细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