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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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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5871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我请产假时公司口头说同意产假后可以再请五个月假,现在产假结束,我被告知不能不能请那么久,让我自动离职,这样合理吗?

补充说明:
现在(十月八号)产假已结束,这两天总是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去上班,我说去不了,过了年去,公司人事部回答公司没有这样的先例请那么久的,如果三天不来就算旷工,然后算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请各位律师给予帮助,先谢谢各位!
咨询者:fa401000上海
[咨询时间:2012-10-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周立律师
[地区:河南-安阳市
手机:18238581365
积分:1932
]
回答时间:2012-10-13 19:23
周立
不合理、不合法,女职工在哺乳期,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哦,你是产假已经结束了,请假公司不批准。你应该跟公司协商解决,公司虽然在你哺乳期一般不能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但你要是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公司还是有这个权力的。因为你的请假没被批准,就意味着旷工。
周立律师于 2012-10-13 22:0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苏静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8701794569
积分:1540
]
回答时间:2012-10-15 13:31
苏静
女职工在哺乳期,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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