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起诉离婚,然后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生育两个小孩,儿子3岁,女儿七个月(超生,还没户口)。
男方现提出离婚要求,说双方性格不合,完全没感情了,继续婚姻也是表面婚姻,而且现在是分居情况,两个孩子跟随女方在娘家生活。
儿子刚满周岁第二天就在女方娘家居住,直到现在,一直由外公照顾,女方为孩子着想曾挽回婚姻,但男方隔一段时间又再提出离婚要求,女方已经感到身心疲惫。
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没有房屋,男方要求孩子各自抚养一个,他要儿子,但我现在没有工作,女儿还在吃奶,我根本没有能力去抚养小孩,我想放弃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可男方就只要一个,如果一定要一个,我想争取儿子,毕竟已经上幼儿园了,不用整天看管,我就可以去上班了,可男方就不肯,还有我能争取到什么什么合法权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