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你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属于你的30多亩地的大豆收走了,这种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属于盗窃罪,警察没有立即抓捕属于渎职行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要求依法督办。
我是一个承包土地的农民:去年由于别人耕地的时候误耕了我三十亩地并说每亩地里施肥150斤,当时我和家人都不在,后来他向我索要工钱和肥料钱。
我当时说你施肥多少我又不知道,这事情以后再说;就没有理他。
来年春天我发现他所谓的每亩地的150肥料的地块小麦还不如我其它地里施肥几十斤的小麦好。
就没有再理他。就没有再理他他后来又找过我,我告诉他以后再说。
所以就出来打工了。所以就出来打工了直到几天前,他在我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属于我的30多亩地的大豆收走了。
于是我家人就报警了。于是我家人就报警了警察在当天就已经调查出是谁干的了。
不但没有去抓人还告诉我别人也许是有理由的。不但没有去抓人还告诉我别人也许是有理由的请问那个人属于什么罪?警察没有立即将他抓获属于什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