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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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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750什么是编号?

土地纠纷

请问,我婆婆在20年前把我家房子以外的50公分让给了我大伯,经双方口头协议以后,进行了土地交换,当时说是留他家娶儿媳妇盖房子用的,而如今他们又不在这盖了,想把他家的宅基地转卖(包括我家的50公分)。

请问我现在想收回属于我们家的50公分,合法不。

咨询者:limei521安徽
[咨询时间:2012-10-0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10-05 11:51
解思语
你好!进行了土地交换,是什么意思?你家让给大伯50公分的地;大伯还给你家地了吗?如果你们互换土地,在和你大伯商量商量,把地在换回来。你婆婆是否还健在呢?你对事情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但是按照一般结论就是,家庭问题商量着来。谢谢!
解(xie)律师擅长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结合实际情况办理案件。

回答

1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10-05 12:12
姜昱
您好,由于土地原来是你们的,大伯转让应该先和您们商量,在同等条件下你们可以优先购买。您们向收回先和大伯商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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