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机械厂工作,因为工作的时候伤着手了 然后请假休养 因为这事家里觉得这个工作不安全 家里不让我干了 伤好了后我去要工资 老板不给
当时签了合同的 讲的干不满一年工资扣30%的 合同在法律上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