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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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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216什么是编号?

工伤计算问题

我问下我去年因公受伤,后申报了工伤,而今年做的工伤鉴定,按江苏省苏州市的规定,那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的【社会平均工资】是按去年受伤的计算标准还是按今年的计算标准计算,谢谢!

咨询者:fa397237江苏
[咨询时间:2012-09-29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赵勇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
积分:7385
]
回答时间:2012-09-29 15:00
赵勇
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仗义论是非 依法辩曲直

回答

3
苏钰人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893119712
积分:121
]
回答时间:2012-09-29 12:31
苏钰人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可按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详情致电咨询
张学伟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165181866
积分:602
]
回答时间:2012-09-29 16:05
张学伟
去年的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29 17:34
施鲍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法规等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按照解除劳动关系时上一年度的省级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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