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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酒驾为名的处理方式我觉得不合理,盼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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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215什么是编号?

以酒驾为名的处理方式我觉得不合理,盼答复,谢谢!

前几天我姑父骑摩托车去喝喜酒,在回来的路上把车停在路边,但没下车,被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车给撞了,对方住院了,交警以喝酒为名罚款1万,并要我们交1万给对方做医药费,这种处理方法我们不能接受,过错方难道只有我们么?对方就无需承担责任么?他不逆向行驶又怎么会撞车?

咨询者:fa397699江西
[咨询时间:20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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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09-29 12:13
张昭
你这个酒驾处罚太高。一般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记 6 分,罚 500 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你可申请行政复议。
要求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认定书赔偿。要求对方出具医药费单据。
苏钰人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893119712
积分:121
]
回答时间:2012-09-29 12:26
苏钰人
首先要证明你姑父未酒驾,如对处罚不服可不交付罚款,提出复议,对复议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详情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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