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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别人打工,下班撞到人老板也需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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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3891什么是编号?

为别人打工,下班撞到人老板也需要负责任吗

你好,我在一家亲戚化妆品店工作,才去20天,也没有合同什么的,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撞到61岁老太太,我付主要责任,请问我家亲戚也有责任赔偿老太太吗。

咨询者:fa397063江苏
[咨询时间:2012-09-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9-26 20:39
魏国鹏
你是雇员,在下班途中撞伤了别人,应该由雇主即你的亲戚承担责任,你没有赔偿的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9-27 08:47
路光亮
你亲戚不应该承担责任。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9-28 09:17
梁斌
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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