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有责任吗?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
您好!
请问:夜班时发高烧(39.3度),向领导请假去就医,但因无法找到顶岗工作的员工,单位无法让员工离岗去医院看病,并要员工一个人顶岗夜班工作15个小时。第二天下班后去医院急诊,被确诊为急性肺炎,后又住院治疗,治疗期全部要个人上交公休和调休假。请问单位有责任吗?员工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如何才能维护员工的权利?
谢谢!
补充说明:
感谢张律师和施律师的解答。
再请问“申请劳动仲裁”和“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是走一个程序吗?不是的话,哪个更适合我?
(单位说无先例,不补偿,要养病就请病假,或把2013年的15天公休先提前让我使用,2013年就没有公休假了,还要扣年终奖中20%的全勤奖,还要影响明年的增资。你们说我怎么办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