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他人名买房,要售出,他人要买下,我签完房屋买卖协议后,对方没签,他妻子代签一份,几天后反悔内容,他自己又签一份。
他们家谁的名字为准?协议以哪次为准?若他们不同意单独拟一份产权协议,此房屋买卖协议中有注明我借名买房一事,能否作为今后实际产权人证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