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如果需要通过查阅被告的电话通信清单以确定其是否存在被告与某人有无电话交往,法院是否有权调取或者责成被告提交本人的电话记录清单。
法律上有规定只能是刑事案件才可以调取一个人的电话记录吗。
o(∩_∩)o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