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我们租地时写了一份合同,签字前发现有一条需要修改,就用手写的方式改在后面,租户没有异议也签了字。
从法律方面来讲,是不是不论打印的还是手写的只要签字了就可以了?我想问{1}用不用重新打印后再重新签一次?{2}需要去公证局做一次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