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金融证券 > 

债权转股权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3394什么是编号?

债权转股权

1、自然人债权转公司股权,债权需要评估?

2、债权折股比例怎样确定?

咨询者:fa396039山东
[咨询时间:2012-09-2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9-23 08:10
魏国鹏
1、自然人债权转公司股权,债权是需要评估的。
2、债权折股比例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法律没有直接的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朱吉江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265313181
积分:14884
]
回答时间:2012-09-23 08:19
朱吉江
债权不需评估,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卷由公司制定债转股方案,转与否债权人有选择权。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23 08:20
施鲍中
1、自然人债权转公司股权,债权需要经过评估后,方可以进行折股处理;
2、债权折股比例既可以经过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约定,也可以按照评估的价值与公司资产的比值确定折股比例。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09-23 20:02
杨国营
1、自然人债权转公司股权,债权是需要评估的。
2、债权折股比例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法律没有直接的规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