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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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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3332什么是编号?

涉外离婚

我是上海人,老公是澳门人,有个女儿刚两岁(在澳门出生拿的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我们在上海的涉外婚姻处登记结婚的。

我们现在感情不和经济不稳定,我在家带小孩,有个98岁的婆婆,他现在也没工作,我现在要离婚,我们没有财产,我唯一要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我能争取到吗?能现在就起诉离婚吗?需要多长时间?

咨询者:fa395916上海
[咨询时间:2012-09-2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22 13:09
施鲍中
1、如果你女儿一直随你生活在内地,且你的条件比你老公优越,你可以争取到抚养权。
2、可以现在就起诉离婚。
3、一般情况下,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普通程序六个月内作出判决。二审三个月内作出判决。
于佃亮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7943626
积分:2094
]
回答时间:2012-09-22 16:44
于佃亮
可以诉讼离婚。
朱久兴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391262009
积分:6702
]
回答时间:2012-09-22 17:46
朱久兴
你可以起诉离婚并主张得到小孩的抚养权的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09-22 22:32
张昭
带齐材料单面咨询,本律师有较丰富的处理涉外婚姻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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