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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权利人可否就共有财产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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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283什么是编号?

部分权利人可否就共有财产主张权利

张某丈夫生前继承所得一处房产,让他人临时居住,其丈夫死亡,其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张某可否单独主张要求他人腾房。

咨询者:fa123785山西
[咨询时间:2010-06-2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会轩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938492235
积分:358
]
回答时间:2010-06-26 16:05
李会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只能对共有财产主张其应占的份额的权利,所以最好是和其他共有人一起主张该权利,要求对方腾房。
蒋福安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8903123157
积分:178
]
回答时间:2010-06-26 17:25
蒋福安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张某丈夫去世,遗产未分割之前是为共同同有,关键看张某享有的继承财产份额,如果张某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张某有权单独主张要求他人腾房;否则,必须和其他合伙人协商一致,张某有权单独主张要求他人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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