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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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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问题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爱人都是第二次婚姻,我是扬州的,她是四川资阳的,她原来有一个女孩17岁跟她在一起,我们是2010年结婚的,生了一个男孩,现在1岁半。

我们是因为家庭生活中的琐事发生矛盾,她要求离婚,让我去起诉,有合理吗?我们的孩子现在在我老家由我父母在带,有半年之多对孩子不理不问。

她电话里谈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我让她付一次性抚养费,也不愿意,她现在把房子也卖了,她现在就跑了,找不到她的人,电话也联系不通了,房子的按揭我大概付了3年3万多元。我可以先告她什么:。

咨询者:fa394740江苏
[咨询时间:2012-09-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18 18:06
施鲍中
1、她要求离婚,应当由她去起诉,她无权要求你起诉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你,她应当依法支付抚养费,如一次性支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分批给付。
3、你可以起诉她,要求离婚,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和进行债务的承担。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2-09-18 20:39
刘建平
可以起诉离婚。
李纯智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3913134703
积分:1110
]
回答时间:2012-09-19 11:33
李纯智
法院一般不会判决一次性给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
她单方面将房子卖掉,你想要主张房产方面的权益,建议你尽快先起诉离婚。
具体房子方面的权益,建议你携带购房合同、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户口本等与当地律师面谈。我是苏州当地的律师,如有需要,可提前致电13913134703预约面谈时间。
李纯智律师于 2012-09-19 11:3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9-20 10:01
梁斌
可以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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