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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上名字 去公证一些事 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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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2797什么是编号?

房产证加上名字 去公证一些事 有用嘛?

我家有套房子是父母的 4年前结婚 一直和父母住一起 现在要再父母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我老婆的名字 然后去公证处公证 以后要是她要离婚或者外遇之类的 她自愿不分财产 这样有用嘛?公证处能公证这样的事件吗?

咨询者:fa394838上海
[咨询时间:2012-09-18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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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18 17:27
施鲍中
1、如果产权证上已经加上你老婆的名字,说明该房产已经有一部分属于她所有。即使她承诺以后出现问题不分财产的话,到时非经法定程序仍然不可剥夺她该房产的权利。
2、一般情况下,公证处可能对此不予以公证。但如属于婚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处可以给予公证。
苏静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8701794569
积分:1540
]
回答时间:2012-09-19 11:45
苏静
如果产权证上有你爱人的姓名,根据物权法公示公信的原则,该房产有她所以的部分,一般情形下,公证处对此种情况可能不予以公证,但是,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约定,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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