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门面房租约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2682什么是编号?

门面房租约

我有一间使用权是门面房,产权是我原来单位的。

门面2年前租了出去,合同签了一年,之后因为据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随时拆迁,所以续约是口头上说的,他租满一个月再给我一个月的租金直到拆迁。

现在单位要求近期赎回我的使用权,但是租客不愿意走,他认为原来的合同是续约、不是口头上协商的。

那么我想请问:现在这个租约到底是口头上还是合同上,合同上的话那么他租金应该是1个季度一给,但自从合同到期后他一直是先租用一个月后才给我一个月的租金。

咨询者:fa394614上海
[咨询时间:2012-09-1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9-17 21:04
魏国鹏
你们的合同属于口头上的约定,你们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你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他是租用一个月后才给你一个月的租金,你有权随时收回自己的房屋。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17 21:54
施鲍中
现在这个租约属于口头上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此,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合约,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09-18 18:38
张昭
你们的口头合同是无固定期的租赁合同,你可要求单方解除合同,但得提前通知,或者径直解除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苏静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8701794569
积分:1540
]
回答时间:2012-09-19 13:24
苏静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你们的合同为口头上的约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必须要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