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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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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2365什么是编号?

租房合同问题

我现租有一套房,合同是一年的。我现租有一套房,合同是一年的现在住了三个月,因某些原因,我必须终止这份合同。

我们已经交了押金以及一年的网费。我们已经交了押金以及一年的网费房东以此不退还押金和剩下的费用。

而合同上也没提及,如果中途终止这份合同的处理办法。

只是说乙方不得转租改变用途,否则就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我想问,这种情况,我们能拿回押金和剩下的网费吗。

咨询者:fa393989重庆
[咨询时间:2012-09-1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09-14 21:47
姜昱
您好,您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合同当中就此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因此房东不扣除您的押金和网费,但是房东要求您赔偿他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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