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原为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甲为出租人,乙为承租人,合同到期后,因涨房租,乙不同意,就没有再签租房合同,不交钱,也不从房屋中腾出,现在甲起诉乙腾房,甲在甲的住所地,同时为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乙为拖延时间,想要提管辖权异议,有什么强大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