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
158 1128 6610
登录
注册
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获取动静中...
发布咨询
搜索
咨询:
您所在位置
:
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婚姻财产未婚生子问题
待解决咨询
[
关注该咨询
]
咨询编号:252185
什么是编号?
婚姻财产未婚生子问题
已结婚,男方在外有外遇,已生一非婚生子,女方想要离婚。
财产问题该如何分割?
咨询者:
fa393618
江苏
[
咨询时间:2012-09-13
悬赏分:
30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
回答
共
5
条
赵亮
律师
[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910222059
积分:3679
]
回答时间:
2012-09-13 15:29
夫妻双方有对配偶和婚姻忠诚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过错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可以对你多分。
李纯智
律师
[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3913134703
积分:1110
]
回答时间:
2012-09-13 18:59
你叙述的非常模糊,夫妻共同财产,如你方能有证据证明男方与她人共同稳定地同居(法律对此证据要求很严格),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你方可多分。财产尤其是房产的具体情况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最好是携带相关证据与律师面谈。
我是苏州当地的律师,如有需要可致电李律师13913134703,提前预约面谈时间。
梁斌
律师
[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
2012-09-14 10:55
可以不分或少分对方财产
袁丽萍
律师
[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1943978
积分:4691
]
回答时间:
2012-09-14 14:56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对婚姻破裂有过错的,在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给对方。
如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刘建平
律师
[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254
]
回答时间:
2012-09-18 15:43
搜集外遇的证据对你有利。
等待您来解决的问题
律师在线咨询
•
办了酒席没有领证,后
•
丈夫4年前
•
你好,我结婚10年了,我想离婚
•
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没判下来,
•
在老家起诉离婚,今天第二次,男
•
我对象因为用微信平台发了黄色视
•
如果怀孕期间离婚,孩子能合法上
•
我买的房子是6层带电梯的,买的
•
因旷工天数较多被开除还有什么补
•
律师你好!
咨询:
搜索答案
发布咨询
返回顶部
进入我的咨询
推荐律师
江苏律师
·
南京市律师
·
连云港市律师
·
淮安市律师
·
宿迁市律师
·
盐城市律师
·
扬州市律师
·
泰州市律师
·
南通市律师
·
镇江市律师
·
常州市律师
·
无锡市律师
·
苏州市律师
·
徐州市律师
推荐阅读
·
工伤保险怎么缴纳,个人工伤保险如何查询?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规定,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问题
·
债权转让的要件,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需达成协议吗
·
寿险索赔需要什么材料,寿险索赔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
敲诈勒索罪是什么,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
贪污罪的构成,如何区分是否构成贪污罪?
·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有哪些,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
债权转让对内有什么效力,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如何?
·
哪些人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待遇
关于法邦网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欢迎合作
律师营销
友情链接
反馈留言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