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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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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2140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

是不是发生劳动争议(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受理?还是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之前我已经提到过我与某家建筑公司存在劳动争议,拖欠我的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劳动监察大队说需要我本人提供工资条,可是我无法提供这样的材料,而且在此建筑公司工作过程中也未曾给我过工资条。

仲裁单位我也去反映过他们也提出必须提供工资条,否则没法受理。

请问我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
如果是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受理的范围的话,那么我是否可以去监察大队反映这个情况,如果不受理,我是不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咨询者:fa389003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9-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伟华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697676946
积分:1343
]
回答时间:2012-09-13 10:45
李伟华
需要补充劳动关系和收入证明,走法律程序使需要证据的。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09-13 10:50
李雪梅
工资条只是证据的一种,你还可以提供他的证据证明你们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欠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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