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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2126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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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领结婚证不到一个月,婚礼还没举行,如果离婚,首饰要归还给男方吗?

咨询者:fa393506辽宁
[咨询时间:2012-09-13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09-13 07:55
解思语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们离婚是否属于法定准予离婚的事项发生。如果你们离婚的理由属于法定准予离婚的事项发生,首饰可以不予归还,反之,要根据价值是否较大,是归还所要考虑的。谢谢!
源朝君律师
[地区:辽宁-阜新市
手机:15141825567
积分:6203
]
回答时间:2012-09-13 08:06
源朝君
视情况而定,没判决之前可先不予归还
伊亚林律师
[地区:浙江-台州市
手机:13989633513
积分:5456
]
回答时间:2012-09-13 08:11
伊亚林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来电咨询。谢谢
王稣律师
[地区:河南-周口市
手机:
积分:1516
]
回答时间:2012-09-13 08:42
王稣
如果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首饰如果是价值比较贵重的,应当返还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2-09-14 11:15
严亨春
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李丹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940998322
积分:1490
]
回答时间:2012-09-20 10:15
李丹
办理结婚证,但是没有共同居住的,要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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