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 > 

关于民间借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1921什么是编号?

关于民间借贷

我和同事上班同事让我给他做担保 结果都写了借款人的名字 我没见到现金,给没给我同事 借款到期我同事跑了 单位把我辞退了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出借人要起诉我 法院会怎么判呢 还有做担保的几个单子 那法院怎么判呢??急急急!!!谢谢!

咨询者:fa393029山东
[咨询时间:2012-09-10
悬赏分:
解答数:8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8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9-10 13:31
魏国鹏
你同事让你给他做担保 结果都写了借款人的名字,这种借款合同属于民事欺诈,对你是显示公平的,你应该先到法院申请撤销这个借款合同,出借人就应该找逃跑的同事承担偿还的义务,你申请撤销借款合同后,法院就会判决解除你对出借人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山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5966802419
积分:343
]
回答时间:2012-09-10 13:43
李山
如无其他证据败诉可能性较大。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10 14:09
施鲍中
由于你是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为一般担保的,属于连带担保,担保人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虽然你没有见到现金,但在你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可以证明该事实的前提下,你提供的担保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
因此,如果债权人起诉你,该担保尚在担保期限内,法院可以判决由你承担还款义务。但你可以事后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如果担保期限已过,你的担保责任则已经解除,你不需要再承担还款义务。
吴大海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3511941200
积分:1023
]
回答时间:2012-09-10 14:16
吴大海
你是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你就当承担还款义务。
张学伟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165181866
积分:188
]
回答时间:2012-09-10 14:29
张学伟
由于你是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为一般担保的,属于连带担保,担保人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虽然你没有见到现金,但在你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可以证明该事实的前提下,你提供的担保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
因此,如果债权人起诉你,该担保尚在担保期限内,法院可以判决由你承担还款义务。但你可以事后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如果担保期限已过,你的担保责任则已经解除,你不需要再承担还款义务。
汪献琼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8018651919
积分:192
]
回答时间:2012-09-10 14:41
汪献琼
如果这份担保书上根本没有你的名字,你也没签字,那你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啊;反之,如果有你签名,那就有些麻烦,详情可来电细谈或面议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09-10 17:17
姜昱
你好,您对该债务承担什么样的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那么对对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偿还的情况下您才承担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您应承担责任,承担后向债务人追偿。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09-10 20:35
杨国营
由于你是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为一般担保的,属于连带担保,担保人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虽然你没有见到现金,但在你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可以证明该事实的前提下,你提供的担保是有效的,不可撤销的。
因此,如果债权人起诉你,该担保尚在担保期限内,法院可以判决由你承担还款义务。但你可以事后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如果担保期限已过,你的担保责任则已经解除,你不需要再承担还款义务。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