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你仅以你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2、在没有获得公司的营业执照初期的借款属于个人借款,既然你也签字,这笔账你是要承担的。3、涉及判刑,你的描述过于简单我无法给你答复。谢谢!
我和另外一个人合伙开的有限责任公司,他是法人,我只是作为股东出资,并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现在他在外以公司名义签字借了大量债务(借款合同上只有他的签字和公司的章,我并不知晓,也没有签字),现在法人也跑了,我作为股东要承担多少相关责任?唯一有一张借款合同,是在公司成立的初期,我也签字了,是不是能说明我参与了公司经营,现在人跑了,如果涉及到违法要判刑,我这个情况会不会也要判刑,或者有什么影响,还有那张借款我需要全部承担吗(借款合同上以我们两个私人名义借的,但是公司经营没有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