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过世后留有遗产,按理应该是子女共同所得。
祖母生有4个子女。祖母生有4个子女但是我大伯已经过世,大伯的几个孩子对祖母从来没有承担过应尽的义务,甚至在祖母过世后的葬礼都不参加。
这份祖母的遗产,三个姑姑不想给大伯家的孩子了。
能够不给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