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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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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1812什么是编号?

隔代遗产纠纷

祖母过世后留有遗产,按理应该是子女共同所得。

祖母生有4个子女。祖母生有4个子女但是我大伯已经过世,大伯的几个孩子对祖母从来没有承担过应尽的义务,甚至在祖母过世后的葬礼都不参加。

这份祖母的遗产,三个姑姑不想给大伯家的孩子了。

能够不给他们吗?

咨询者:fa392811上海
[咨询时间:2012-09-0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9-09 21:07
邹高飞
按照法律规定,你的大伯的几个子女可以不分或少分。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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