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来当做进货款的行为属于债务的抵消行为,需要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这样做,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对方的行为是违约行为,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依法支付你货款,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经营了一家加盟类型的服装店,生意不好所以不想干了,跟厂家说要撤柜,厂家同意了,让我提交一份退店报告,并且答应我我订的秋冬装可以不要了,但是最近开始给我发秋冬装,告诉我说就算不干了也必须要把订的货发给我,我的货物回款也不给我,说是压在厂家当作秋冬装的进货款了,请问老师,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让我维护我的权益吗?他不给我回款我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把钱要回来?如果可以要回来具体的条款有那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