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逆向行来的自行车交汇,摩托车减速至停自行车撞到摩托车向右倒下,使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当时出事的时候他说没事算了,就没报交警,过了1个小时的样子,他又找到我说要去医院检查。
由于当时交警没到场,现在虽然备案了,但是不知道划分责任的时候会怎么样?而且受伤者家属的意思就是完全由我出钱,而且出院了可能还得向我索要赔偿。
去交警队备案时交警的意思也是说让我认了,安道理说主要责任应该是逆行的自行车吧?他当时说没事,出事现场没了交警无法判断了,他又找到我要我出医疗费,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