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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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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1242什么是编号?

劳动仲裁

我与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该单位欠我工资,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一年了,仲裁书下了,但送达证明未开,该劳动仲裁机构是否属不作为?

咨询者:fa391636吉林
[咨询时间:2012-09-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9-05 10:09
魏国鹏
仲裁有义务为你开具送达证明,其属于不作为的行为,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纠正其违法行为。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邢瑞楠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982598
积分:1009
]
回答时间:2012-09-05 10:17
邢瑞楠
属于不作为,你可以投诉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09-05 10:18
姜昱
您好,您可以向上级领导反映。一般情况向劳动仲裁委会将送达时间写在仲裁书的最后一页,您拿着仲裁书即可向人民院起诉。
苏宗新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13788840006
积分:106
]
回答时间:2012-09-05 11:26
苏宗新
可以要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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