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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7000元,有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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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1188什么是编号?

别人欠我7000元,有欠条

别人欠我钱,有欠条,欠条上写明2012年8月底还我的,找不到他人。

我有他身份证,我现在要是拿他身份证办信用卡,我就取欠我的7000,我有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fa391512江苏
[咨询时间:2012-09-04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刘绪军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705172845
积分:97
]
回答时间:2012-09-04 19:25
刘绪军
当我不可以,实在不行,你先起诉再说吧。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9-04 19:33
殷国丰
1、有欠条,2012年8月底还,已届清偿期,可持欠条起诉其要求还款
2、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万一找不到执行财产,法院可以中止执行,但可以随时恢复,您的权利才能长期得到保障,既有司法机关后盾,同时不受期限限制。
3、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4、拿他身份证办信用卡,取欠您的7000,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建议不要这样办。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2-09-04 19:47
刘建平
可以起诉要回。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9-05 10:01
梁斌
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9-05 11:21
刘子若
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
李纯智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3913134703
积分:1110
]
回答时间:2012-09-05 14:56
李纯智
他和你是借贷关系,你可以起诉他。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两年。
但如果你用他身份证办信用卡,就涉嫌信用卡诈骗,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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