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在公司任职人事专员,主要负责招聘工作,公司要求我在两个星期内招到人到位,我是招到一名员工了,员工说要到9月份才来上班,到9月份了那名员工说不来上班了,但公司老板就说我没招到人员上班,要扣我4赔工资,请问这样是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