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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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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0988什么是编号?

自动离职

7月21号办入职手续进的公司,由于公司只招收长期工,所以作为学生的我谎称为长期工进入公司,由于开学在9月3号谎称家里有急事提出辞职,由于口头协议未能拿到工资而走了,问题是我的工资能否追回?

咨询者:fa391112山西
[咨询时间:2012-09-0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09-03 12:01
解思语
你好!可以。谢谢!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03 12:02
施鲍中
无论什么理由进入公司工作,虽然你尚在就读,不符合劳动者主体资格,但已经在公司付出劳动的,与公司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公司应支付你相应的报酬。据此,你可以追回你的报酬,公司拒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当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9-03 12:28
魏国鹏
你和公司属于雇佣的关系,既然公司接受了你的劳务,其支付你工资的义务是无条件的,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公司无权据此扣留你的工资,你的工资可以追回,公司不给你的情况下,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回你的工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09-03 13:00
姜昱
你好,你的工资是可以要回的,因为不管入职的原因是什么,您已经在公司工作,向公司提供了你的劳动,因此公司就应该向你支付属于您的劳动报酬,而无权扣押或者克扣您的工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应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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