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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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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难题

儿子是香港出生,老婆是香港人,23岁。儿子是香港出生,老婆是香港人,23岁儿子3岁半了。

从出后满月后一直跟在我身边(我不是香港)现在老婆说要在香港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承担家庭,太累了。

她做不到。她做不到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她做不到以此为由提出离婚我想问,她以这种理由提出的离婚,还有没有权力和我争儿子。

现在主要是儿子是香港公民,我怕到时候如果真上了法庭。

对我不利。对我不利儿子从出生满月80%的时间都是跟着我的。

她妈妈一直在香港。

咨询者:fa390876广东
[咨询时间:2012-09-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9-02 13:31
殷国丰
可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09-02 13:35
解思语
你好!你老婆可能根本就不会和你争孩子。即使她要孩子,你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别灰心,真到了这步再来咨询。谢谢!
江珍来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925083225
积分:475
]
回答时间:2012-09-03 21:23
江珍来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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