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写明了此车的一切事务均与男方无关具有法律效力。但该约定只能在你们男女双方之间产生效力,依法不得对抗第三人。即车辆在未过户之前,你作为车辆登记的主体,也是车辆实际所有人,仍然应当对外承担车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有包括交通事故致人伤亡、车辆违章处理、抵押等你均应承担连带责任。不过,你可以以离婚协议向女方进行追偿。因此,为避免以后没有必要的麻烦,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快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施鲍中律师于 2012-09-02 11:3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我和妻子协议离婚,但我的名下有一辆贷款购买的轿车,车辆归女方所有,由于贷款还未还完,所以无法过户,但我们之间的离婚协议写明了此车的一切事务均与男方无关,这样做是否可靠?是不是这辆车以后的所有问题我就可以不用管了?比如交通事故致人伤亡、车辆违章处理、抵押等等问题。
烦请律师帮我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