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间门面房子,出租给别人,合同早到期了,她也俩月不交房租了,还欠着水电,两个月前就通知她要收回房子,当时她答应了,说好了八月底交房子,现在她又反悔了,不交房子了,怎么撵也不走,还扬言要2万元转让费,说泰城的房子都有转让费,她前任转她时也收了转让费,却拿不出收据和凭证之类,她的前任也不承认收了其转让费,她以此做要挟,耍无赖,现在想要回房子,和她所欠的房租,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