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体户,政府在拆迁我的房屋时同意划给我一块土地建房,并且另外支付一定赔偿款,协议签订后老房屋拆除没多久,市场房价下降,政府却以政策变化、算错账等为由,要求我退回部分赔偿款,否则就不许我在新划的土地上建房。
请问万名律师,这种情况我能上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