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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0622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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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婚,但在外面和别人同居,那个人借给他弟弟一万元,他弟弟还他的时候我拿去存起来了,用的是我的名字,他打算甩了我 ,我就不给他这1万元 ,请问他能去告我吗?

咨询者:fa390373浙江
[咨询时间:2012-08-3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08-31 15:33
解思语
你好!对方可以告你。但对方告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他弟弟把钱给了你,或者你根本没有能力挣到1万元钱但你账户上有1万元的事实,这个很难证明。否则,对方告你成功很难。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8-31 15:36
魏国鹏
这一万元他是同意你拿存折存起来的,在法律上视为对你的赠与,该一万元属于你财产了,你们分手后你无须返还给他了,他无权去告你。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亮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910222059
积分:3679
]
回答时间:2012-08-31 16:26
赵亮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弟弟把钱还给你了就可以。否则没有证据是无法胜诉的。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8-31 16:57
施鲍中
他弟弟还他钱的时候,如果他本人在场,同意或没有异议你以自己的名字存起该款,可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在他本人未依法行使赠与撤销权之前,你可合法拥有该一万元钱。他弟弟还他钱的时候,如果他本人不在场,或者在他不同意前提上,是你个人以自己的名字存起该款,则属于不当得利,这钱应当予以返还,他可以去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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