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罪与非罪 > 

因打架砍伤对方,报案后经派出所调节双方和解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0519什么是编号?

因打架砍伤对方,报案后经派出所调节双方和解

因打架砍伤对方,报案后经派出所调节双方和解,过后单方要求再次赔偿,合法吗。

咨询者:fa390160广东
[咨询时间:2012-08-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8-30 22:41
刘子若
已经调解结案,双方和解的,对方反悔再次要求赔偿的行为不合法,可以拒绝。
李升萍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724643928
积分:407
]
回答时间:2012-08-31 10:17
李升萍
这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当时和解时支付的赔偿数额与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有差距甚至差距很大,受害方 要求再次赔偿差额是合理合法的。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2-08-31 15:26
李翠英
不合法,可以拒绝。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