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分割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0471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分割

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10万元钱,给付方式:银行卡,卡上的户名是男方母亲的名字,他母亲把银行卡给女方后,女方又把钱取出来,重新立了一个账户,户名写的是女方的名字,请问结婚4个多月后俩人要离婚,离婚后这10万元是否得退回给男方?

咨询者:fa390052天津
[咨询时间:2012-08-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08-30 14:15
齐志龙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解思语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168852
积分:7893
]
回答时间:2012-08-30 15:31
解思语
你好!婚前男方为什么给女方10万元呢?是借款还是聘礼还是赠与?把问题说清楚。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08-30 22:30
张鹏
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原则上彩礼不退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