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10万元钱,给付方式:银行卡,卡上的户名是男方母亲的名字,他母亲把银行卡给女方后,女方又把钱取出来,重新立了一个账户,户名写的是女方的名字,请问结婚4个多月后俩人要离婚,离婚后这10万元是否得退回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