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病故几十年了,名下留有旧屋。我母亲病故几十年了,名下留有旧屋产权证载名为幼时用名(有邻为证),与户籍、工作单位等实际用名一字之差。
因一直我在住,历次换证及拆迁、回迁等‘代办人’都是我,回迁安置房我也住着,新产权证仍载母亲幼时名,无其他产权疑异。
我等要做产权继承过户,因名字有异能否提房产确权诉讼?法院是否受理?谁为被告?有胜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