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和2个朋友开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公司没有装修资质、没有注册公司、只有营业执照,开公司的时候我跟一个朋友没有出钱,是另一个姓楼的朋友出钱的出了5万块、这个事情他不知道,那个时候我们三人开公司也没签定什么协议,只是只头说赚了钱怎么怎么分,但装修工人、材料商都知道我们是合伙的,营业执照是写姓楼的朋友的,他什么事情都不管的,我另一个朋友是管财务的、我主要是负责公司业务、设计、工地上的事情。
前面一直做的比较好,也接了不少单子,后面工地亏钱了,他好像知道什么一样说开公司的时候我有没有出钱,我说没有,后面叫另一个管财务的朋友说要对账,但账目对不出来,后面他也说算了,叫我们一个人打一张欠他17500元的欠条给他,算我们是合伙开公司的,我们都打了,之后我们接了一个工装,借别家公司的资质去中的标,工地是我负责管,前面工程款一直过我账目,后面一比38000的工程说过他账目我说行,,可是后面他不想拿这比钱出来,说是我欠他个人的,,那时候欠他17500的欠款我已经还给他了,现在材料商都找到了我,叫我把有些没付完的材料款结完。
我实在拿不出钱了,我想问的问题是 一:我不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叫他把那尾款拿来,因为那中标的合同是我签定的,工地是我负责的,材料商的钱也是我去赊的,原来一直过我账目,是单位打款过来到我挂靠公司的账目上,然后再从挂靠公司转到我账目上,后面转给他的最后一比38000的工程款也是我叫挂靠公司打到他账目上的,因为他说他会去结外面材料商的账,可他没有,也不想接,现在材料商在催我拿钱。
问题二:他说他起诉我:因为他说开公司我们没有出钱,是帮他打工赚的钱我们没有份,我说那我还你17500做什么啊,这钱我已经还给他了,还有就是他说他开的是设计公司,我签定的是工程合同,因为那时候所有合同都是我签定的,要去法院告我,叫我陪偿他的损失。
而且我原来签定的合同现在都在他家里,像这种情况成立吗。
问题三:如果我去法院起诉他,法院会不会追究我们原来的公司没有资质、没有注册,原来签定的工程合同有些没有盖公章,有些盖了,那个公章也是自己在外面刻的私章、假公章。
法院会不会把这些事给追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