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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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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998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赔偿

17岁的王某同同学在公园玩,后来王某感到口渴便问梁某拿摩托车车锁匙去买水,一直开到桥头,突然有人冲出来,王某刹车不及,便撞上去了!被撞死的人57岁,家有老婆同一儿子,儿子20岁了!王某应该赔偿多小钱?王某家里如果没钱赔偿王某要坐牢么?如果要坐,要坐多久?王某还是在校学生!王某没有驾驶证!

咨询者:fa123609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2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28 11:11
杨汉卿
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6-30 21:04
熊世松
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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