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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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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99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17岁的王某同同学在公园玩,后来王某感到口渴便问梁某拿摩托车车锁匙去买水,一直开到桥头,突然有人冲出来,王某刹车不及,便撞上去了!被撞死的人57岁,家有老婆同一儿子,儿子20岁了!后来王某录了口供,想不开便去自杀了!但他不是车主,那赔偿的还要王某家人吗?注:王某还是未成年人,无私人财产!

咨询者:fa123603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2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夏俊峰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5832089946
积分:541
]
回答时间:2010-06-24 18:26
夏俊峰
需赔偿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24 18:55
郭军
你好!

1、首先王某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是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车主明知王某是未成年人并且无驾驶资格,还将车借给王某,因此车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6-30 21:03
熊世松
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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