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家三口一直住住在父母房子里,以前经济不宽裕,加上儿子还小,就没建自己的房子,前年打算盖房子,但申请政府不批说是我们村是规划的拆迁村。
如果拆迁,有楼房的可以置换两三套房子,而我这种情况可能就只有基本面积,这样对我们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国家有没有对这类情况规定额外补偿?毕竟我们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给剥夺了。